建村函〔2016〕29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广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经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3-15 01:59:43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广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经验的通知




建村函〔2016〕29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市政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推进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是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持续治理的关键。2014年以来,浙江省金华市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探索出“两次四分”的垃圾分类方法、“垃圾不落地”的转运方法、“阳光堆肥房”就地资源化利用方法以及动员群众、依靠群众的工作方法,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财政可承受、农民可接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现将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经验(见附件1、附件2)转发给你们。

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金华经验,在本地区选择3个以上代表性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并组织编制实施方案,于2017年4月底前将县(区、市)名单及实施方案报我部村镇建设司。我部将择优确定并公布示范县(市、区)名单。对纳入我部公布名单的示范县(市、区),我部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和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取消示范资格。

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胡建坤

电 话:010-58933609,58933123(传真)
 

 


附件:

1.金华市农村生活垃 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经验


2.金华市农村生活垃 圾分类6项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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