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环资〔2016〕876号《关于印发〈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

浏览量:          时间:2017-03-03 23:41:38

关于印发〈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6〕8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利厅(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市政管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源局,海南省、北京、天津、上海水务局(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的有关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水效领 跑者引 领行动实 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能源局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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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发改环资, 水效, 领跑者, 引领, 行动, 实施方案, 通知,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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