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6〕14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代表团参加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09-10 04:36:59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代表团参加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6〕14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商务厅制定的《河南省代表团参加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9日
 

 

 

 


河南省代表团参加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工作方案



(省商务厅 2016年8月3日)

 



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盟博览会)将于9月11日-14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行。为做好我省代表团参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落实我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实施方案,充分利用东盟博览会平台,加强我省与东盟国家的双向投资贸易合作,加快我省企业面向东南亚国家“走出去”步伐,扩大我省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和投资规模,为我省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活动


(一)组委会安排的重大活动。

1.欢迎宴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举办,参会外国政要、外国驻华使节、中国驻外使节,国家相关部委、国内省(区、市)省部级嘉宾等出席。

2.视察展馆。9月10日下午,东盟国家领导人视察展馆。

3.开幕大会。9月11日上午,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暨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开幕大会;会后,国家领导人和主题国领导人视察展馆。

4.高层论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及其他机构联合主办。主要有:第二届中国—东盟信息港论坛、第二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论坛、第四届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2016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2016中国—东盟农业合作论坛、2016中国—东盟电子商务峰会等。

5.专题活动。主要有:中国—东盟科技创新政策研讨会、2016中国—东盟基础设施合作论坛、第四届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高层合作论坛、2016中国—东盟电力合作与发展论坛、东盟产业园区招商大会、投融资项目对接会暨产能合作对接会、中国驻东盟国家使领馆经商参赞与企业家交流会、中国—东盟技术对接洽谈会等。

6.展览展示活动。本届东盟博览会展览面积10万平方米,地点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主展馆)、广西展览馆(农业展)和南宁华南城(轻工展)。主展馆设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服务贸易、魅力之城五大专题展览。

(二)我省代表团主要活动。

1.出席东盟博览会重要活动。9月10日—11日,我省政府代表团团长和其他重要嘉宾参加东盟博览会开幕大会、欢迎宴会等重要活动。

2.巡视展馆。9月11日上午开幕大会结束后,省领导及省政府代表团成员巡视我省省情综合展及商品展。

3.省领导会见。9月11日下午省情说明会暨项目签约仪式开始前,省领导会见出席我省活动的东盟国家政府官员以及境内外知名企业、签约企业高管。

(三)我省自办专项活动。

1.河南省情说明会暨项目签约仪式。

时间:9月11日下午。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参会人员:我省政府代表团全体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东盟国家政府官员,境内外知名企业高管、商协会负责人,我省经贸代表团成员,签约企业代表等。人员规模350人。

2.中国—东盟钢铁产业发展论坛暨第九届中国钢铁高峰论坛。

时间:9月11日全天。

地点:南宁南湖名都大酒店。

参会人员:我省政府代表团部分成员,我省经贸代表团部分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论坛演讲嘉宾,相关商会、协会代表,钢铁生产企业、钢铁贸易企业、钢铁采购企业、境外钢铁企业代表。

(四)其他活动。

1.根据报名情况,组织我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产业园区和企业代表自主选择参加有针对性的论坛、专题会议等投资贸易促进活动。如东盟专场采购对接会、中国专场采购对接会、2016中国—东盟电子商务峰会、2016国际产能合作论坛、中国—东盟农业合作论坛、东盟投资介绍会等。

2.我省展览展示活动。设立河南省情综合展。我省安排105平方米综合展展位。以展板、视频、实物等形式宣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改革开放成就、投资环境、产业优势、与东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成效等。组织企业参加展览展示。重点参加商品贸易、投资合作专题展。组织我省机械设备、电子电器、建筑材料、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以及省内从事境外投资、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相关业务的企业到会参展,集中展示我省优势产业及产品,力争签订出口订单。为鼓励企业拓展东盟市场,加快推进“走出去”步伐,对参展企业展位费按70%给予补贴。

三、组织分工

(一)参会组织。我省组成政府代表团和经贸代表团参加本届东盟博览会。政府代表团由省政府领导任团长,省商务厅、财政厅等参会省直单位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人为成员。

经贸代表团由省商务厅负责人任团长,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部门、产业园区、参会企业负责人为成员。

(二)工作分工。省商务厅负责活动的具体策划、方案制定、客商邀请、活动组织、预算编制、服务保障等;省财政厅负责预算审核、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商务部门组团并负责本辖区产业园区和企业参会参展组织、签约项目征集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及商务部门要加强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细案,精心谋划,周密安排,认真组织,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扎实工作,务求实效。省直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精心筛选符合本届东盟博览会主题要求,以及适合东盟国家市场特点的企业、商品和项目,有针对性地邀请境外企业和机构,做实做细前期对接工作,力求活动取得实效。

(三)厉行节约,勤俭办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意见要求,简化形式,优化流程,严格预算,杜绝铺张浪费,节俭、务实办会,各项费用支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申报、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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