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2〕8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萧绍海塘(杭州段)保护范围内杭甬运河新坝二线船闸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2-02-15 22:27:00

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萧绍海塘(杭州段)保护范围内杭甬运河新坝二线船闸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2〕83号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再次上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萧绍海塘(杭州段)保护范围内杭甬运河新坝二线船闸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1〕20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萧绍海塘(杭州段)保护范围内进行杭甬运河新坝二线船闸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补充开展必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进一步明确海塘形制、工艺做法、基础构造及埋深等信息。

(二)优化完善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船闸设计,尽量缩减异地迁移的海塘长度、包括尽可能完整的断面。优化船闸及配套设施外观设计,细化与海塘衔接处景观设计,确保与历史环境相协调。完善异地迁移施工组织设计,包括选址、范围、技术路径及后续保护措施等。

(三)补充完善项目实施相关保障措施。完善航道与海塘交界处施工方案,针对工程实施所造成的潮流形态和流场变化,补充开展数字模拟测试,核算结构防护距离及其他风险。深化监测方案,充分考虑施工时开挖、振动等对文物的影响,细化相关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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