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财务函〔2022〕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2-01-13 02:46:23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财务函〔2022〕6号






委预算单位,人口报社、人卫社、人口出版社:

现将《财政部关于2021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42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决算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工作小组,由总会计师或财务分管领导负责,各相关部门参与,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安排决算相关工作。各单位是决算编制主体,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夯实决算编制基础。落实各项会计制度准则,决算编制以经核实的会计数据为准。在全面清理核实全年业务工作量及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的基础上,精准做好决算工作。严禁通过各种违规手段人为调节收支结余。

三、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统筹部门决算与预算编制、执行、绩效以及资产、采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管理工作,加强单位内部合法合规合理性审核,保证同口径数据一致,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报表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在决算中如实反映单位落实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及非刚性支出等工作成效。

四、积极配合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报决算草案。2021年度决算草案要按支出经济分类反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各单位要在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及决算编报等各个环节规范管理,确保数据质量。

五、全面反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信息。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9号),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单位应当完整、准确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余情况(编制说明详见附件2)。

六、强化决算数据分析应用。加强对单位全年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分析,深入挖掘数据价值,为单位决策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强化内部控制,将决算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单位业务和财务管理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优化资源配置。

七、深化决算信息公开。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指引(试行)》(国卫办财务函〔2021〕557号)要求,切实履行公开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决算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按支出经济分类公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八、请各单位于2022年2月底前做好部门决算上报准备工作,决算汇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请登录财政部网站国库司子站(http://gks.mof.gov.cn/)财政国库管理栏目下载2021年部门决算软件及编审资料等。

财务司预算管理处联系人:徐锐、杜宜宣

联系电话:010-68792543、68792180

财务司资产装备处联系人(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李星、董震

联系电话:010-68791372、68791374




附件:

1.财政部关于2021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42号)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编制说明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年1月10日







附件下载:

1.财政部关于2021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42号)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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