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126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固原北朝隋唐墓地和开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1-11-19 22:41:12

国家文物局关于固原北朝隋唐墓地和开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1260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局关于报审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涉固原北朝隋唐墓地和开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方案的请示》(宁文物发〔2021〕8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固原北朝隋唐墓地和开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建设项目。

一、请你局组织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全面的考古发掘工作,明确已发现墓葬、遗迹的性质和价值,并根据考古发掘结果优化管线路由,控制项目扰土范围,尽可能避让已发现重要遗迹。同时,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施工强度,做好工程施工中文物保护和完工后地貌修复工作,尽可能降低对文物本体及其环境风貌的影响。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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