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革发〔2021〕8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宣传活动月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6-06 01:50:34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宣传活动月有关事项的通知






办革发〔20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国家文物局决定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宣传活动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以2021年6月12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开端,为期一个月,七月中旬结束。

二、活动内容

活动月以“展示百年风华 传承红色基因”为主题,通过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展览展示活动、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电视专题片展播活动、主题论坛,生动鲜活讲好党的故事,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精神力量,信心百倍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

国家文物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举办“文物映耀百年征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重庆主场城市活动、“百馆百展颂百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精品展览展示活动、“党的故事我来讲——争做红领巾讲解员”实践体验活动、“追寻先烈足迹”短视频征集活动、革命文物电视专题片展播活动、革命纪念馆高质量发展峰会(2021南京)。

各地围绕活动月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宣传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所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果,弘扬好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依托革命旧址、革命纪念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有参与感、有仪式感的主题活动,拉近革命文物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让革命文物活起来,让红色文化走进百姓生活。

三、活动组织

各级文物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精心组织开展好革命文物宣传活动月。要坚持正确价值导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要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所在地要求制定各项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国家文物局将在门户网站、官微、“中国文博”官方微博等平台开设活动月专题(话题),并组织中央有关媒体及主要融媒体平台,择优对地方活动进行宣传展示。请相关单位在活动月期间及时组织报送相关重点活动音视频资料、宣传链接,形成联动互动效应。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司

张艺萌 010-56792309,白昊卉 010-5679231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仇 岩 18513227698,李 巍 13810320419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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