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104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在老司城遗址保护区划内实施水厂至喻家堡道路建设工程方案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1-02-09 05:07:38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老司城遗址保护区划内实施水厂至喻家堡道路建设工程方案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104号







湖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批涉老司城遗址保护区划的永顺县司城村水厂至喻家堡通组公路建设项目的请示》(湘文物报〔2020〕7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老司城遗址保护区划内实施永顺县司城村水厂至喻家堡通组公路建设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针对老司城遗址保护区划内项目所含护坡建设、涵管铺设、土方作业、取排水、绕行道路开辟等各类工程,补充开展施工场地的全域文物资源调查,详细说明项目沿线地上、地下文物遗存的分布状况,在此基础上优化项目选线及工程方案设计,确保文物安全。

(二)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工程施工对周边山体的破坏,并考虑对道路两侧崖壁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三)尽量减少地面以上道路路基,路面宜采用色调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仿生沥青。补充拟建公路与鱼肚街连接处的设计细节,并注意避免对鱼肚街历史风貌造成不良影响。

(四)进一步深化遗产影响评估,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导致该区域自然排水模式改变对遗址本体的潜在影响、项目建成运营对老司城重要节点视域景观的影响、道路升级和交通扩容带来的游客量增长对遗址安全的影响等,并对方案设计提出优化完善建议。

(五)补充施工过程中的减振、扬尘和废水废渣处理、材料运输、破碎岩石排险等环节的工作方案,并制订应急预案。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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