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办税函〔2020〕11号《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明确〈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9年修订)〉中高压发生器技术规格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5-14 22:00:19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明确〈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9年修订)〉中高压发生器技术规格的通知》






署办税函〔2020〕11号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来函,明确《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9年修订)》(财关税〔2019〕38号附件2)“第十五类:电子信息及生物医疗装备(二)数字化医疗影像设备、生物工程和医疗生产专用设备”项下“2.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设备”的一级部件“高压发生器(80KW)”,是指功率80KW及以上的高压发生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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