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发〔2019〕11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相关事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1-16 22:27:18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相关事宜的通知





上证发〔2019〕11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满足固定收益证券交易需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就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以下简称固定收益平台)交易相关事宜进行如下调整:

一、通过固定收益平台开展的各类交易,交易时间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

二、固定收益平台债券现券交易不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三、固定收益平台债券现券(特定债券除外)交易价格(净价)偏离交易当日日终相关比较基准超过2%(含)的,交易商应不晚于收盘后次一交易日向本所报告该笔交易。

交易商根据前款规定进行报告的,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的基本信息、交易要素、交易情况及原因等。交易商应当将包含相关内容的债券交易情况说明表(详见附件)扫描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四、交易商应当主动建立多指标、差异化的债券现券交易价格比较基准体系,相关比较基准包括但不限于中债估值、中证估值及本所认可的其他公允指标。

五、本通知自2019年11月18日起实施。本所此前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债券交易情况说明表(样张)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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