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0号

浏览量:          时间:2021-12-14 01:51:46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50号

 

已被修订,2020年修订版请参阅:《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全文)证监会令第150号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士余

2018年9月25日





附件:证 券公司和证 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境 外设立、收 购、参股经 营机构管理办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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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证券公司, 证券, 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 境外, 设立, 收购, 参股, 经营, 机构, 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 第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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