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电子〔2015〕45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5 23:28:23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电子〔2015〕452号



 

 

【注:已有修订版,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号修订,2018年本请查阅:《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本)》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全面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深入落实《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57号),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制定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电话:010-68208272/68208203/68271654(传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邮编:100846




附件:

锂离 子电池行业规 范公告管 理暂行办 法

锂离 子电池行业规 范公告申 请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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