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08〕75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员称号授予办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1-03 01:06:15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员称号授予办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的通知》
会协〔2008〕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表彰社会各界人士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支持和做出的贡献,以及协会会员长期致力于行业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贡献,扩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会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员称号授予办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已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点击下载】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员称号授予办法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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