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第三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7年第170号

浏览量:          时间:2017-10-31 22:58:49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第三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7年第170号







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第三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和《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目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

1.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

2.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

3.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

2017年第170号通告附件1.doc

2017年第170号通告附件2.doc


2017年第170号通告附件3.xlsx









jackpotjoy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doc/25732.html

本文关键词: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第三批, 临床, 试验, 医疗器械, 目录, 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 2017年, 第170号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