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取消进口木材数量检验要求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92号

浏览量:          时间:2017-10-30 22:30:38

质检总局关于取消进口木材数量检验要求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92号






为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质检总局决定取消进口木材产品(涉及产品见附件)的数量检验要求,检验检疫部门不再实施进口木材数量检验。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涉及产 品的HS编 码






 

质检总局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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