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岸电布局方案》的通知
交办水〔2017〕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浙江省海洋港口发展委员会,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港口岸电布局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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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交办水, 交通运输部, 办公厅, 港口, 布局,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