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日水产品合法捕捞证明(远洋)办事指南》《输日水产品合法捕捞证明(近海、加工及未加工)办事指南》(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20号)

浏览量:          时间:2022-11-21 14:38:58

《输日水产品合法捕捞证明(远洋)办事指南》《输日水产品合法捕捞证明(近海、加工及未加工)办事指南》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20号









日本根据其国内法,要求自2022年12月1日起,进入其市场的部分水产品须附有合法捕捞证明等合法性证明文件。为保障合法水产品出口,我部为相关企业办理上述文件。办事指南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输日水产品合法捕捞证明(远洋)办事指南

2.输日水产品合法捕捞证明(近海、加工及未加工)办事指南





 

农业农村部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PDF+OFD):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620号【网盘提取码: ijbr】【解压缩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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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输日, 水产品, 合法, 捕捞, 证明, 近海, 加工, 办事指南,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6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