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2号)

浏览量:          时间:2021-06-15 18:42:06

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2号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稳定加工贸易产业链供应链,自2021年6月15日起,加工贸易企业进口纸制品(税目4801-4816)加工出口纸制品(税目4801-4816)不再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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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调整, 加工, 贸易, 禁止, 商品, 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 2021年, 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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