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发〔2020〕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颁布家畜繁殖员等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26 20:30:0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颁布家畜繁殖员等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0〕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共同制定了家畜繁殖员等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日







附件:


1、《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家 畜繁殖员》(5-03-01-01)【全文附PDF版下载】

2、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农业技 术员》(5-05-01-01)【全文附PDF版下载】

3、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农业经 理人》(5-05-01-02)【全文附PDF版下载】

4、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农作物植 保员》(5-05-02-01)【全文附PDF版下载】

5、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动物疫病防 治员》(5-05-02-03)【全文附PDF版下载】

6、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动物检疫检 验员》(5-05-02-04)【全文附PDF版下载】

7、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水生物病害防 治员》(5-05-02-05)【全文附PDF版下载】

8、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农机修 理工》(5-05-05-02)【全文附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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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人社厅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办公厅, 家畜, 繁殖,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通知